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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不过户,维持现状,不会因未及时过户就丧失权利,因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就视为接受继承,只是何时起诉继承析产的问题。 不建议这样做,因你的...
1、继续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2、你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有可能是你父母的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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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如果不是你母亲亲笔书写的,那这个遗嘱无效。 二、即使遗嘱有效,也只能是部分有效,也就是说对你父亲那部分没有分割的遗产中,属于其他人的财产是无效的,只对她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有效。 三、分割房产时应按分割时的市场价计算房屋的价款。当然所有继承人共同确定一个价格是可以的。 四、如果要确认遗嘱无效,那就只有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确认。也可同时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对遗产进行分割。 五、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如你所述,父母的房产证,是否可以理解为房产证有父母的名字,一人为所有权人,另一人为共有权人。如是,问题较为复杂。因为父亲去世,对于你父亲的房产份额,如过户则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办理继承公证后方可。另由于你母亲健在,其房产份额并未发生继承,只能发生房屋赠与或买卖给儿子,如签订赠与合同,则需要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如签订买卖合同,则无须公证。一切准备妥当,可携带父亲房产份额的继承公证,以及房管部门所需的过户材料前往办理即可。
1、关于结婚日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查阅。 2、母亲去世,发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继承析产的问题。从你讲述的条件,该套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半属于父亲财产,剩下一半属于母亲遗产,由父亲、三个子女继承。在未进行析产前应属于共同共有状态。因此,你父亲无权单独决定在房产上添加其他子女姓名。 3、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房产证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父亲一人可到房管部门要求增加产权人。 其他子女可要求继承析产,并诉讼,经过法院判决份额后,持判决书到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并明确各人的份额,如此,将限制父亲单独将房产添加的一个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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