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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补贴不实际缴纳社保的做法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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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交纳社会稳妥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会稳妥是法律规定的,有必要强制性交纳的,双方约好不交纳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标准社会稳妥联系,保护公民参与社会稳妥和享用社会稳妥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同享开展效果,促进社会调和安稳,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树立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赋闲稳妥、生育稳妥等社会稳妥制度,保证公民在年迈、疾病、工伤、赋闲、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协助的权力。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补贴不实际缴纳社保的做法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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