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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河南省财政厅豫财行字[1993]34号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亡故后丧葬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名亡故人员600元调整为1000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此项费用使用范围包括:衣服、骨灰盒、骨灰存放费(不包括存放在烈士陵园的费用)、运送尸体费、整容费、火化费等。享受劳动保险的事业单位,按劳保条例办理,不执行本规定。
国有公司工人离退休人员 一、调整丧葬准则公司工人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后丧葬准则调整为:厅级以上人员(含经准许享受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贴准则公司工人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命后遗属困难补贴准则调整为:乡下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乡下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你奶奶立遗嘱“处分”了“丧葬费”,而根据你的叙述,这个“丧葬费”是老干部处给的——它不是你奶奶的生前财产,她是没有权利处分的。根据你的描述,这种丧葬费应该是老干部处给你奶奶遗属的一种类似于抚恤金类型的钱款。按理说,老干部处应当在你奶奶的所有遗属均到齐、签字的情况下才可以发放。今天中午你电话咨询过我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遗嘱处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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