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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第89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第二款同...
新《》第89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第二款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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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倒闭的,所以不用担心。
看具体情况。欠债还钱;资不抵债申请破产;股东投资款不属于公司债务。面聊可详细了解
新《》第89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第二款同时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或者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新《保险法》第92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即使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分立、合并,也不影响客户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合同是长期的,或者是终身的合同。不像财产保险,有固定的期限。人寿保险公司是社会的稳定剂,因此国家是不会让它解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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