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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销。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但如果其利用身份让公司做了担保,那就非常危险了,所以公司能不能注销取决于是否利用法人的身份让公司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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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很多,在有债务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公司法的解散事由,是可以解散公司的。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者公司内部解散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有两个原因:内部和外部。内部原因,如公司管理不善,外部原因,如公司被撤销、撤销等。,具体包括:(1)股东或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5)公司因合并而分立解散;(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7)公司被撤销或撤销后被撤销。此外,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外部职务行为是法人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但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债务不属于职务行为,后果不由法人承担。因此,法定代表人有私人债务不是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不得随意注销。
公司解散清算的,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清算未结束,不能办理注销登记。而公司破产清算时,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债务未清偿时,清算结束,法院裁定清算程序终止后,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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