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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话自相矛盾的,你的宅基在1982年征用了,没有划给你,现在你哪来的宅基呀。 1987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后划分宅基地是要依法审批...
可以获得补偿,或者由村里重新安排宅基地: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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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权利人应当及时办理。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至当地房屋管理所; 2.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的日期缴纳税金领取房产证。
规定当事人是本地农业户籍,可以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前提下,申请修建住房和办理相关住房产权证明。《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农村宅基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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