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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仲裁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有: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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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在不执行的裁定书中,必须通知当事人从收到裁定书的第二天起30天以内,就这个劳动争议事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不执行仲裁决,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被裁双方的身份信息,申请不执行事项,申请不执行事项的事实和理由,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符合不执行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证明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况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验证,裁决不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或者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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