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认定与已享受的应有所区别,可视具体情形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认定工伤,以更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权益...
1、法律规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即“(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不是仅指“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而应该理解为“凡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都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折算劳动者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至于哪一方提出的则不限。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通过法院的诉讼,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