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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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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3、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职务侵占罪,上海的标准,2万元以上,5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10万元以上,5年以上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挪用公款罪,上海的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3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8000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公款20万元不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或挪用公款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重处10%。
社区咨询小组成员公爵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资金占为己有的,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而挪用资金罪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财产,如物资、设备等。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因此,是构成侵占还是挪用,要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来分析,而经过同意的借款行为本身就不构成挪用,因为借款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属于非法的挪用,而如果以借款无名,实际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构成职务侵占的,不以借款或者侵占的手段是否合法,而是看主观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只能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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