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和物业解除合同需满足以下情形: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物业...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在前期合同未约定期限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无法实现业委会与与新物业企业签订物业合同,因此无法依据物业条例确定合同终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事业编制合同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事业编制合同; 2、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事业编制合同。
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按以下程序作出: 由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要求,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十分之一以上业主或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可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大会必须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合同解除时,装修如何处理?1、承租人经承租人同意装修,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属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2、承租人经租赁人同意装饰,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经形成附属装饰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租赁人违反合同解除合同,租赁人有权向租赁人赔偿剩馀租赁期间的装饰损失。(2)承租人违反合同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赔偿剩馀租赁期间内装修的剩馀价值损失。但是,如果承租人同意使用,应在使用价值范围内适当补偿。(3)双方违反合同解除合同,剩馀租赁期间内的装饰损失由双方各自的过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3、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