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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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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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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全文) -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全文)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05年5月30日)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3月20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3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全文) -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200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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