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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反悔。有关法律虽然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仅适用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不...
女职工怀孕可以解除吗:根据我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种终止属于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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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能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 综上,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雇合同期限届满的怀孕女工的,如用人单位欲与怀孕女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于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解除。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两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孕期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绝改正的;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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