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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是指根据自然性质和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固定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自然力附加在土地上,不...
就是由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对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在内的不动产依法将其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用以确定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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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告登记是指在房地产产权变更所需的条件尚未满足的情况下,为限制债务人处分房地产,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通过登记的方式记录债权公示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产权登记分别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 一、总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相对性登记,即总登记。 二、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申请人应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等。 三、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时限为30日,房屋转让应当提交与转让行为相关的各种证明文件;房屋裁决应当提交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四、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法定名称变更,;二是房屋坐落的街道等情形发生变化。权利人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等登记,提交相关材料。 五、他项权利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在事实发生30天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六、注销登记。发生房屋灭失、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情况,权利人应自事实发生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提交原房屋相关材料。
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将房地产权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的行为。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房地产是指土地、海域、住宅、林木等固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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