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病情诊断证明书,自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
下班途中也算作工伤的。根据目前您的描述,我只能做出如上回答,只有了解到详细信息后,我才能更为详细地解答您的疑惑,您可以加我微信,137XXX...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议向公司提出申报工伤;具体程序是:需要单位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申请,受害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级别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加入工伤保险,所有开支由单位承担,包括你的停工假期期间的工资和医疗费、护理费、工伤保险待遇等。如果单位拒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所以要特别注意:当员工上下班,如果是步行、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撞受伤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2、什么是“上下班途中”及“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中解释: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3、不符合不得认定工伤条件: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条件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