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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收回房屋: (一)正常的情况收回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期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
现在,出租房屋已经是很常见的事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双方都应该对出租的房屋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房子租出去后,屋主还应该承担哪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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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 1.房屋租赁合同对转租事宜未明确约定不得转租的,房屋的承租人不可以转租,违法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 2.此外,按照《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9月1日施行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也就是说,房屋出租人应当知道或知道房屋已经转租,并经过六个月的,法院不支持房东收回房屋、解除合同的诉请; 4.在我们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转让费,该笔费用,不应当由您来承担,除非合同当中有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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