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是。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 ①、您可以多打电话多咨询,然后有选择地与“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辩律师”预约、到律师事务...
1不会。 2、实质性证据材料: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在中国,调查行为不仅包括调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项调查活动,还包括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者自杀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调查行为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受害人、检查、检查、搜查、扣押物证、证据、鉴定、鉴定、通缉、拘留、保释、居住监视、拘留、逮捕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要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不是的。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6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