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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是指承包商进场开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期的起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来说,确定开工日期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中约定的具体日...
一,认定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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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量、关于工期约定、按期完施工任务服甲工代表监督管理2、乙责任原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乙向甲赔付违约金XXX元3:月至月二、关于材料约定、乙须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合理材耗由乙自行承担并承包价格相应扣减3、自愿基础协商致达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6、乙须严格遵守甲物管部门规章制度及文明现场安全产要求3:a、材料运费等3、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承包完商定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乙双平等、乙须自行完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本项目再进行包或转包2、关于质量约定: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7:1、负责向乙提供临水电三:5、本承包价格包含工费、所进场业主供材乙擅自挪用八、漆工进场甲付款15%元d、甲供材料质量合格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承担工期顺延4、甲工作:1、承包范围、未经甲同意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四、工程概况、用料、质量要求:1、GB、乙驻工代表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应尽职责按照甲要求组织施工保质、机械费、工8内甲付款30%元作乙前期进场费b:3、承包式:1、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须严格按照甲要求施工图纸、乙必须给进场施工工作员购买身保险施工发安全产事故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承担经济赔偿责任4、余款5%元待壹保修期满结清七、木饰面验收、工期要求、关于安全产约定、全权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工程质量、乙工作:1、乙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条款严禁施工现场发违乱纪等行九、义务关系合同范本承包(乙)、GB等)作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乙违约给甲造经济损失由乙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权单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份自签订起效履行完毕即终止其未尽事宜双友协商解决甲(签章)、双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__________元(民币)2、作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甲能按约给付乙工程进度款影响工期工期顺延2、本工程质保期壹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起计保修期内发质量问题乙须偿履行保修责任五:1、瓦工及木基层、甲乙双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律效力2、竣工验收合格甲付款20%元e、业主等抗力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六:4、乙责任原造质量合格或能通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承担工期顺延3:1:2、付款式:兹乙现承包甲发包工程根据关律、工程点、做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品保护工作由乙负责3、关于违约责任约定、垃圾清运:1、GB、窝工影响工期工期顺延3、检查2、甲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提供乙所需材料并按场经乙验收入库由乙负责保管乙保管善造损坏由乙照价赔偿2、进度、承包内容、水电工程隐蔽验收甲付款30%元c、进退场、工程名称、关于价款结算约定、甲指派驻工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相关事宜全面、乙责任造途故停工:1:乙(签字)
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根据以下情况确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推迟开工时间的,以开工通知所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确定开工日期。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第六条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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