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债权、债务的职权,对债权进行回收。股东在公司解散后发现尚有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所实现的债权按股东...
《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那么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2年,超过两年的不承担。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成立的清算组清算偿还。公司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将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后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公司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公司原有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762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