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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般保证人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
关于交强险垫付的追偿规定,具体对违法情形下的损害仍然予以赔付,主要是基于其制度功能和救济目的的实现。因为保险公司相对于加害人,其对事故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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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的医药费最新规定是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垫付工程款纠纷的处理办法: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二、垫付标准 (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可以在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三、垫付方式 首先要明确的是不进行现金垫付,保险公司在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向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 四、追偿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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