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
改革后,不论是城镇籍退役士兵还是农村籍退役士兵,都享受同样的安置待遇。其安置待遇的区别仅与服役贡献挂钩,把士兵的服役年限、个人表现、工作艰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条例规定较多,可自行查询,结合自己情况确认如何退役。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第608号发布。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于2011年10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第608号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定本条例。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拓展资料: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4)烈士子女。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