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飞行校验期间,空中和地面人员应当加强配合,提高效率。机上校验人员应当及时通报飞行校验情况,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及时调整设备,使校验数据...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飞行校验工作的统一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的飞行校验工作。飞行校验工作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则第三条规定将未经飞行校验的设备投入使用的,由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导航设备飞行校验的周期如下:(一)仪表着陆系统定期校验周期为180天;投产校验后90天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二)全向信标、无方向信标、单独安装的测距仪和航向信标,在承担进近导航功能时,定期校验周期为540天;投产校验后270天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三)全向信标、无方向信标、单独安装的测距仪,在承担航路航线导航功能时,定期校验周期为1080天;投产校验后540天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四)测距仪、指点信标与其他导航设备配合使用时,与该导航设备同周期校验。(五)卫星导航地面设备的校验周期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规定执行,或根据应用情况由民航局另行规定。
校验机构违反本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提供虚假、错误的飞行校验数据、结论的,由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4人已浏览
1,400人已浏览
2,001人已浏览
2,5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