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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规定何时取消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只有如下内容:第一,用工单位在2014年3月1日前使用的劳务派...
劳务派遣资格没有被国务院取消。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的被派遣劳动者在没有工作期间,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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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本条是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服务公司的一种,其基本职能是对社会上的劳动力进行组织和管理,从而使得劳动者的数量和劳动者的质量能够更好的适应生产建设和服务事业的发展以及变化。同时劳务有限公司还需要做到有效的进行社会调节。劳务有限公司还是我国组织待业人员就业和组织劳动力有效流动的社会劳动组织。它具有统筹劳动就业、进行就业训练、组织管理社会机动劳动力、组织经济事业等职能。
劳务派遣制度不会被取消。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一种合法用工方式,在现实中广泛存在,有其灵活性,对一些企业而言可以解决淡旺季的用工问题;劳务派遣可以部分的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用工风险等等。劳务派遣在国外(美国、日本等)很普遍,可以说,这是一种社会需要。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有些用人单位借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来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将本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式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来替代。但这只是个别现象,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劳务派遣制度的优越性。所以个人认为,这种方式将长期存在而不会被取消,并且会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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