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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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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入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一般7个工作日后,如果申请人手续不完整,需要更多时间。这在付款机关有审批程序,应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如手续齐全,审批程序可在提交申请时完成,一般可在一周内发送给当事人。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的规定,一次性养老金支付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死亡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i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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