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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的期房一般情况下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只能等期房建成且取得产权证之后再起诉分割。因为法院不会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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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的期房一般情况下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只能等期房建成且取得产权证之后再起诉分割。因为法院不会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确定: (一)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权超过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二)如果是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则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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