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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原告是同学关系,是否要回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在民事案件中,法官和原告只是同学关系,不会影响案件公证审理的,法官可以不进行回避...
申请回避需要由原告或者原告代理人提出仅仅以家长身份提出没有意义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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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除外)和机关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审判员是被告的朋友是否需要回避要看与被告关系的程度是否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果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该审判员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紊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接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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