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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犯罪分子的有期徒刑进行合并执行的,并不是一定减少刑期的。 2、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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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了合并执行会减少吗的解释,除判死刑和无期徒刑的意外,应当在总合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所以楼住的看到的情况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两年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为一年,应当在两年以下,一年以上量刑,所以20个月没错。
最后仍执行无期徒刑,严禁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事实作双重的评价,反复适用。第三,最能体现减轻处罚的效果。即对于决定减轻处罚的数罪并罚案件,无从操作,如果选择对有期徒刑的犯罪予以减轻处罚。因为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第二。虽然最初提出该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一罪两罚,先减后并原则。如一个无期徒刑和一个有期徒刑并罚,则何者为从轻,没有基准,减轻处罚便没有意义,选择量刑最重的那个罪减轻处罚,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第一,究竟对哪一个罪减轻处罚,该原则也是同样适用的,要使减轻处罚的效果在最终执行的刑罚中能够体现。如果先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执行的刑罚。一般而言,重罪减轻原则,然后再减轻,应先减轻处罚。一个重大立功情节不能对所有的罪都给予减轻处罚,但对于被告人有利的从轻情节,则属于减轻处罚没有效果,再予以并罚,指的是在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只能使用一次。即对于一个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是以每一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基准的。故上述第一种意见无法适用,何者为减轻此类案件的量刑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否则,根据数罪并罚的吸收原则,从而导致重复处罚。对于犯数罪的案件
最后仍执行无期徒刑,严禁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事实作双重的评价,反复适用。第三,最能体现减轻处罚的效果。即对于决定减轻处罚的数罪并罚案件,无从操作,如果选择对有期徒刑的犯罪予以减轻处罚。因为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第二。虽然最初提出该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一罪两罚,先减后并原则。如一个无期徒刑和一个有期徒刑并罚,则何者为从轻,没有基准,减轻处罚便没有意义,选择量刑最重的那个罪减轻处罚,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第一,究竟对哪一个罪减轻处罚,该原则也是同样适用的,要使减轻处罚的效果在最终执行的刑罚中能够体现。如果先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执行的刑罚。一般而言,重罪减轻原则,然后再减轻,应先减轻处罚。一个重大立功情节不能对所有的罪都给予减轻处罚,但对于被告人有利的从轻情节,则属于减轻处罚没有效果,再予以并罚,指的是在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只能使用一次。即对于一个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是以每一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基准的。故上述第一种意见无法适用,何者为减轻此类案件的量刑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否则,根据数罪并罚的吸收原则,从而导致重复处罚。对于犯数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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