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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社保的缴纳是企业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社保企业缴纳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社保个人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计提...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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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保险费用的帐务处理如下: 1.每月交纳完职工工伤保险费用,凭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簿。 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行 2.没有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的报销处理做法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一般企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计“管理费用---社保费”科目。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如果走预提的话,则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社保费×××,贷:其它应付款——应缴工伤保险费×××在单位向社保机关缴纳时:借:其它应付款——社保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记账请按现行会计准则处理。
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由该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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