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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
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双方就十分容易发生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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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房地产服务合同的房地产纠纷。 许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合同的约定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容易发生纠纷,不能很好地解决,因此物业服务合同很重要,业主必须重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能轻易忽视。 2、房地产费用标准问题的纠纷。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格,确立费用时应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综合测算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其他住宅应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约定。但是,实际上,如果房地产费用没有具体的标准,房地产公司就会乱花钱,发生纠纷。 3、业主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的纠纷。 业主拒绝支付费用可能是不合理的拒绝,也可能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也可能是因为公共费用的分配不合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4、物业管理企业违约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无视管理责任,物业环境恶化等,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5、房地产纠纷处理方法不当。 目前,许多房地产公司对房地产纠纷和业主纠纷采用暴力解决、簿公堂等不恰当的方法,结果不仅难以解决根本问题,而且容易加剧矛盾。
土地确权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r1、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r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r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延包时家庭实际承包人口为基础,家庭个别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迁入城镇居住、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土地延包后,新增家庭成员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r4、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互换的,互换后的土地没有纠纷,按现在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行登记。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给受转者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流转合同约定。r5、家庭承包人户主死亡,在这次土地登记中,应尊重承包农户意愿,作为原家庭共有人处理。r6、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记不确权,暂由原负责赡养人继续耕种、管理、收益。r7、对第二轮土地延包后,个别村民小组进行了土地调整,应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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