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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不负责任的离职行为,公司可以不发放工资,甚至可以开除劳动者,而且上报就业局备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还可以追究赔偿及法律责...
厂里不发怎么办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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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不发上月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在一个月内矿工累积三天,不是连续的,被行政部门按自动离职处理了,上个月的工资和当月工资都拿不到,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单位不处理,可以去劳动局申诉。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自动离职缺乏法律依据,如你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不去上班的话,厂里会对此作旷工处理,根据厂里的规章制度,旷工天数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厂里会单方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但你正常提供劳动对应的工资还是应该支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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