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交通便利的现代社会,我们的出行离不开交通工具,公交车更是许多市民出行的首选。公交车的特殊之处在于上下车门的开合均由司机掌握,一旦开合时机不...
车门夹伤乘客不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车门虽然伤害了乘客,但不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乘客上下公交车被门夹伤应由公交公司担责,如果在事故发生时,乘客属于正常上下车,因公交车司机关闭车门太快,使乘客受到伤害,应向公交公司索赔。乘客自上公交车那一刻开始,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 2.据此,在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下,承运人所负有的义务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按照约定或者合理时间将乘客运至目的地,即合理运输义务;二是对乘客的人身、财物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我已将在我的咨询里回答了你的问题。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如果不是车辆发生故障,司机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司机是公司的雇员,司机也构成了重大过失,所以,所有的损害都应当由司机和公司共同赔偿。这起事故,既构成工伤,也构成人身损害,可以选择要求赔偿,但是,一般选择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这起事故,要把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分开,但是要合并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