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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不能过户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一般是集体土地建的...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了,一般可以办理续期。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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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卖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在合同明确约定卖方具有协助过户的义务情形下,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履行协助房产过户义务。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可以要求其是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卖房人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的,法院判决卖房人协助履行过户义务。由于债权人请求权的标的为债务人应对房地产登记机构作出移转房地产于债权人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不可代替的作为义务,直接、间接的执行方法均不能达到目的,因此,法律采用拟制的方法,于判决确定或执行名义成立时卖房人已为其意思表示,由取得胜诉判决的买房人凭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明买受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后,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地产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凭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这既是房屋过户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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