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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立有几份遗嘱内容相抵触

2023-01-15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改变了多份遗嘱内容不同时的效力位阶。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在《民法典》生效之后,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为最后一份遗嘱才是立遗嘱人最后真正意思的体现。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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