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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初女方父母明确将房产赠给其女儿一个人,则该房产就属于女方一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是不必分割。如果当初赠与房产时是赠与小两口双方的,则离婚...
要看这个赠与是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发生在婚前,确实没有你的份额,如果在婚后赠与且没有明确说明的话,你可以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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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夫妻离婚时能要回吗? 赠与是当事人一方允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表示受领的民事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之(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关于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赠与关系发生法律效力后,归夫妻双方所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父母不可要回。 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也有例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为了稳定社会经济生活秩序,敦促权利人及时行驶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条件的同时,还对赠与人的撤销权给予了限制,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法第194条还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因此,离婚时,如果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双方存在上诉情况之一,且赠与人的撤销权的行驶期间未届满,父母可依法要回赠与物。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父母赠与儿子、媳妇或者女儿、女婿的财产,在离婚时想收回的多半是不愿财产落入“外人”的手里。如果媳妇、女婿实施了上诉行为,例如,杀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严重伤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人身,虐待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等等,只要在撤销权行驶的期间以内,父母可依法行驶撤销权,终止媳妇或女婿对赠与物的所有权从共同有变更为一人所有。笔者认为,这样处理并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所体现的精神与实质。如果父母在子女离婚时提起撤销赠与之诉,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妻子对男方的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既然夫妻之间已经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自然女方与男方的父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所以女方对男方的父母不需要在尽赡养义务。
夫妻离婚女方不需要男方父母。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既然夫妻之间已经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自然女方与男方的父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所以女方对男方的父母不需要在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义务: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2、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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