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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在加班时间享受哺乳期待遇。 哺乳假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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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哺乳假一周岁前以下规定,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一般来说哺乳假跟产假是一起的,大概是四个月左右,最好去人事部咨询一下。正规的公司单位都应该给哺乳期妇女哺乳假。孩子一岁以内的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期。
可以争取看看,如果公司没有哺乳假的先例,可以亲自找领导谈谈,哺乳假不是法定必须给的,也不是病假,不需要开具病假条,只要写份申请提交就可以了。所以有很大可能是领导本人就不知道有这个假,或是现在的人力资源部作为资方的代表经常会站在资方的立场上,拒绝掉很多劳方应享受的权利。扯远了,主要就是人资拒绝,就找领导谈,把你的想法,困难,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给领导,权利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另外,如果我没记错,哺乳假是产假结束后六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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