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反诉人(本诉被告):,1975年7月9日出生,女,汉族,住所:市区路号幢房。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路号楼,法定代表...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人就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要求物管整改后再交纳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事实和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人就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要求物管整改后再交纳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事实和理由: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达不到我与它所签的协议所说的服务管理质量,我提出建议和意见,未被采纳,我要求物管整改后再交纳2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但物管公司对我的建议和意见置若罔闻,并将我告上法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本诉被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王××,××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李××,××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费××××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于200×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 反诉人认为:……。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省××市××有限公司 2009年×月×日 1.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2.反诉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民事反诉状.就是对于反诉所提交的书面材料。
反诉人(本诉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系电话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因诉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现对提起反诉。反诉请求: 1、依法判令被反诉人向反诉人赔偿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反诉人损失60000元, 2、反诉诉讼费由被反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反诉人所属项目部,在承建综合楼时,外墙真石漆项目交由党进行施工,双方签订了合同,被反诉人在党处承揽了所有的劳务,施工完毕后,被反诉人即撤场,在工程总体验收时,经、质监站及反诉人共同查看,发现外墙真石漆因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大面积鼓包并脱落,反诉人随即联系党及被反诉人进行维修,二人到场互相推诿,对是否原材料质量问题和施工工艺问题互相指责,后均不愿意场维修。为此,从反诉人的质保金中扣除了外墙真石漆部分120000元的维修费进行维修。反诉人认为,被反诉人作为实际劳务施工人,对其施工部分应当保证施工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对产生的质量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真石漆已经施工便无法对鼓包原因进行鉴定这一事实,反诉人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被反诉人按照损失的50%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望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支持反诉人的请求。反诉人:有限公司以上就是工程质量问题民事反诉状范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1,653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