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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反诉状如下 反诉人: 被反诉人一: 被反诉人二: 住所: 负责人:陈×× 反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反诉人支付反诉人医疗...
1、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如下: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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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人(本诉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系电话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因诉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现对提起反诉。反诉请求: 1、依法判令被反诉人向反诉人赔偿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反诉人损失60000元, 2、反诉诉讼费由被反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反诉人所属项目部,在承建综合楼时,外墙真石漆项目交由党进行施工,双方签订了合同,被反诉人在党处承揽了所有的劳务,施工完毕后,被反诉人即撤场,在工程总体验收时,经、质监站及反诉人共同查看,发现外墙真石漆因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大面积鼓包并脱落,反诉人随即联系党及被反诉人进行维修,二人到场互相推诿,对是否原材料质量问题和施工工艺问题互相指责,后均不愿意场维修。为此,从反诉人的质保金中扣除了外墙真石漆部分120000元的维修费进行维修。反诉人认为,被反诉人作为实际劳务施工人,对其施工部分应当保证施工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对产生的质量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真石漆已经施工便无法对鼓包原因进行鉴定这一事实,反诉人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被反诉人按照损失的50%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望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支持反诉人的请求。反诉人:有限公司以上就是工程质量问题民事反诉状范文
反诉人(本诉被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昆号。联系电话:反诉人就被反诉人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机械租赁、工期延误、人员误工等损失共588670元 2、本案的诉讼费、签定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2012年8月18日,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广东阳江市人)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被反诉人未能按合同和建筑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提供给反诉人混凝土,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且在运送混凝土中经常误时,造成所浇筑混凝土的质量、结构、防水出现冷缝等质量问题。但反诉人本着友好合作目的,并未向被反诉人提出索赔,直至2013年1月7日向,反诉人仍主动向被反诉人的对单,并一直按约向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谭兴华付款。2012年10月,被反诉人的法人委托代表辞职离开云南筑城混凝土公司,被反诉人一直未通知反诉人,造成2013年1月份双方未对单,反诉人找不着付款对象。且2013年1月11日,被反诉人在未通知反诉人的情况下,单方停止供货,造成反诉人严重经济损失。综上,反诉人认为,由于被反诉人内部人员、产品质量管理混乱,导致反诉人严重经济损失,故反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反诉请求。
1、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如下: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可以减少工程价款的支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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