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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能否委托司法鉴定,可以,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承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法院根据案件判决,如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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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司法鉴定。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应当保证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充分性。
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需要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以下决定: 1.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并且可以即时决定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 如果不能即时决定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并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 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司法鉴定机构应决定不予受理,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4. 如果采用函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对鉴定不服,如果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下面是重新鉴定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三十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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