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 受害方在自行选择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 3. 鉴定必须在二十天内完成;如需延期,须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期不得超过十日。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须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 鉴定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工作。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出具书面结论,并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5.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于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另行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6. 若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可于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7.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是可以的哈。若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具备如下法定事由:(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由于鉴定具有专门性、科学性,要求鉴定主体应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否则极易导致鉴定结论错误无效。对此种情形下产生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