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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重庆的,在广东不能办身份证。两地目前还没有开通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到2017年7月就可以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
可以办理,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申领时,已在本市连续居住登记时间满6个月或近一年内已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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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四川和重庆属于试点的一对一互办身份证省市。公安部在天津和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等10个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一试验。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离开户籍地的大众异地申请交换,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一步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明书的劳动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比如四川籍的身份证等):自2016年7月1日起四川籍的身份证(其他省份可以事先咨询受理点工作人员)可以在山东省的异地身份证受理点补领、换领身份证。异地换领身份证的条件: 1、除公安部规定的试点省市外,四川省还与吉林、山东积极协调,最终可以异地办证的省市为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等11个。 2、川籍居民在上述11个外省市申请身份证异地受理时,具体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办流程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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