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有适用余地,在债权让与...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合同类型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合同,诸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双务合同中。 但并不是所有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1)频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2)须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3)须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4)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才能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必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并相互对待支付; (二)对方未履行或者未发行债务的,必须提出; (三)双方债务必须到期清偿; (4)对方对付的可能性。 在适用范围内,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必须是善意的(即对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严重; 足以威胁自己义务履行的安全性,导致自己义务履行的目的陷入失败。 这种不履行行为可以是完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部分履行,但必须有重大缺陷。只有在上述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才能适用。
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各种合同,是不对的。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因此只适用于双务合同。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包括: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因合同本身的性质或法律规定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按照商业习惯或惯例而有的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