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聚众斗殴未遂罪是不存在未遂形态,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
聚众斗殴不存在未遂形态,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聚众斗殴罪中,聚众行为不是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斗殴行为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由于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会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直接的严重的损害,因此,行为人一经着手实施该行为,即构成既遂。 这样,在本罪中,也就不可能存在未遂的停止形态。 2、同时,由于聚众行为是斗殴行为的预备行为,因此,在斗殴行为实行之前如果行为人事先实行了聚众行为,在该行为实行的过程中,可以存在犯罪的预备形态和中止形态。
不存在聚众斗殴未遂能否立案的问题。只要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就可以立案。 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就是只要实施了这个行为,就是犯罪的既遂。 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斗殴未遂可以立案。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