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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职工判缓刑应该是必须开除公职。...
1、原则上,政府财政不负担自收自支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自收自支改为财政拨款单位必须有当地编委下发的文件。 2、如果县政府协调编委承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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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判定管制应当会开除公职。 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与企业系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1、原则上,政府财政不负担自收自支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自收自支改为财政拨款单位必须有当地编委下发的文件。 2、如果县政府协调编委承认单位为财政拨款的单位,那国家也是承认的,无所谓文件造假一说。至于该财政拨款系由县财政负担还是县政府申请国家拨款那是国家管理内部审批流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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