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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踪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特别程序,可以向法院申请,一般是在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2、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你起诉离婚可...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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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自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百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度,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问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答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首先,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报人口失踪案,再向人民法院立案。 2、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宣告失踪的事实如果得到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失踪,然后判决离婚。
首先,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报人口失踪案。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宣告失踪的事实如果得到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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