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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买卖宅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买卖农村宅...
农村宅基地只有农民才能享受到这种福利,而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只有达到一定条件的农民,才能无偿的从村委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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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互相谦虚,协商解决问题。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3、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构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利纠纷,可以先调停的调停无效的,必须作出处理决定。4、当事人对办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办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处理单位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宅基地权属纠纷处理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破坏其房屋。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可以申请政府处理。对政府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闲置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申请宅基地的村民重新分配。但是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这样农民也可以从中获得退出奖励。《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一个有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确保农村村民实现家庭生活。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土地。制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在城市定居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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