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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
1、四个发起人只要有3个公司的住所在中国,可以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不低于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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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人以上(包括5人)作为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国内有住所。(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在公司注册机构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这里的“发行”这个词有以下两个意思。1、就开始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人不公开认可所有股票,筹集设立公司所需的资本。2、在招股设立方式上,发行是指发起人认可公司设立所需股票总数的35%以上的股票,发起人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预约股票的申请。申请或单方面表示招股的意思。发起人必须按规定申报设立文件,承担公司的计划事务。(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创立大会。(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投资入股.购买.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以及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如下: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且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 1、具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2、具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住所; 3、具有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认缴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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