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遗产放弃继承声明姓名。。。性别。。。。。年出生。住址。。。。。身份证号。。。。。。本人的。。。。。。(关系、人)因病于。。。。(时间)逝世,...
真实有效的遗嘱法律肯定是保护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请重点注意,“在立遗嘱时”这个条件。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指定监护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遗嘱的法律效力只是对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指定监护应该由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法院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首先,遗嘱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才受法律保护,同时,提出存有遗嘱的一方必须当庭提供遗嘱的原件,供其他利害关系人辨认和质证,若利害关系人之间对遗嘱的真实性(包括遗嘱是否是被继承人所写)争议较大的,还可能涉及到笔迹鉴定问题; 2.你母亲已经去世,法院会一并解决你母亲的那部分遗产,也就是你父亲的遗产跟你母亲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一并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