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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期限: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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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期限是: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限为15年的会计档案有: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会计移交清册。2、保管期限为10年的会计档案有: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货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3、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下级行上报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报表及附件、说明);联行往来清单及查询查复书;密押代号表使用保管登记簿;存、贷款单位余额对账回单;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卡片;客户申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基本资料、协议;其他需要保管五年的会计档案。4、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各级行本身及汇总全辖的日计表;会计系统运行日志;不定期报表;会计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整改情况等检查资料;流水账;其他需要保管三年的会计档案。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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