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见的。这种情况,离婚房产怎么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 2、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无明确书面约定或声明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剩余房款以贷款形式支付,由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不动产归登记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登记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43人已浏览
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