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检察院应当遵照实事求是、依法稳妥的原则,开展举报失实澄清工作。...
举报人不服侦查部门的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中心应当对不立案举报线索进行审查,但依照规定属于侦查部门和侦查监督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举报人确有必要在诉讼中作证时,应当采取以下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举报人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举报失实澄清应当在被举报人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被举报人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
初核一般应当在两个月以内终结。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初核期限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47人已浏览
729人已浏览
2,905人已浏览
1,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