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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可见,我国,股权质押只能以书面的形式才可以设立。这是...
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1、具有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 2、转让人依约交付股权;受让人依约支付价款; 3、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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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后,股权质押生效。具体情况为: 1.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民法典》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 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 (1)以上市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2)以非上市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
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1、具有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 2、转让人依约交付股权;受让人依约支付价款; 3、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2、个人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即质权的成立,不仅需要当事人订立契约,而且以交付标的物为必备条件,质押以出质人将质物转移占有给质权人为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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